就这几下已经秒杀全国全国98的人了,天赋型选手确实起步就是别人望尘莫及的巅峰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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随笔(十九)250605

忙碌确实是好的解药,这两天没吵,但也没有。没有那么焦躁了但内心还是会期待,他最近就是管住嘴迈不开腿。终于 200 斤下来了,但也就 199 吧。 虽然还是喜欢舒服躺平的日子,但忙碌充实也让我挺开心的。互联网真的可以学到很多,以前一开始的毕业设定也是想走这些的可惜走偏了😮‍💨 感叹真的老了🙁现在面对 00 后的弟弟妹妹真的自愧不如,生完娃的精力消耗很大,10 点上班 8 点下班我就困了,中午不睡且高效会议我是真的佩服。尤其共事时候,敏捷的反应,流畅的操作和清晰的表达让我由衷感觉被甩开了,像跟不上时代节奏的老人。 弟弟妹妹们也很清醒,不婚不育,赚点 fuck money ,不买房不还贷,找个小地方或者回家就行了。00 后应该真的会改写这个世界吧,相信他们可以,时代已经是他们的了。 虽然是外包且没有行业经验,但好在老东西还是有一些可用之处。如果早年也进来我可能不会选择走婚育这条路吧,可惜没如果现在想赶也赶不上了,做个到点就走的快乐外包就完了,放平心态,顺带学点东西有可能用得上~

华为几乎每款产品发布会都会用遥遥领先有没有违反广告法?

1. 《广告法》第九条第三项 明确规定广告不得使用“国家级”“最高级”“最佳”等绝对化用语。虽然“遥遥领先”未直接出现,但司法实践认为其隐含“第一”“最优”的绝对化含义,属于禁止范畴。 2. 虚假宣传的认定标准 即使未违反绝对化用语禁令,若宣传内容与事实不符,仍可能构成虚假广告。例如: 瓜子二手车案:宣称“创办一年,成交量遥遥领先”,被工商部门罚款1250万元,虚假宣传 加多宝凉茶 “全国销量领先” 判令停止使用并赔偿100万元 《反不正当竞争法》第八条 事实依据不足必违法:若无权威第三方数据(如国家机关、行业协会统计)证明“领先地位”,使用“遥遥领先”即构成虚假宣传。